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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便携式肺功能仪采购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便携式肺功能仪采购

招标公司: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采购标的物: 便携式肺功能仪

项目地区:新疆 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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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便携式肺功能仪采购

项目编号: 6202605116332178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聂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报价起止时间: 2026-05-12 11:50 - 2026-05-15 20:00

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经营方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方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符合性条件: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接受受理通知单)。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便携式肺功能仪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070203肺功能测试设备I; 采购人需求描述: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6个月; 2、报价须知: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

次要参数要求:测试功能要求:a)流速/容量;测试功能要求:b)慢肺活量;测试功能要求:c)分钟最大通气量;测试功能要求:d)支气管舒张试验;测试功能要求:流量传感器;测试功能要求:a)采用数字超声流量传感器。;b)流速范围: 0~±20L/S;测量精度:±2%或50ML/S;c)容积范围:0~21L;测量精度:±1%;硬件性能要求:配备台车,带传感器支撑臂。;临床指标:5.6.7.8.(1)慢肺测试参数;临床指标:a) 最大吸气肺活量(VC IN);临床指标:b)最大呼气肺活量(VC EX);临床指标:c) 最大肺活量(VC MAX);临床指标:d) 补吸气量(IRV);临床指标:e) 补呼气量(ERV);临床指标:f) 潮气量(VT);临床指标:g) 深吸气量(IC);临床指标:h)呼吸频率(BF);临床指标:i) 静息每分钟通气量(MV);临床指标:j) 吸气时间(T IN);临床指标:k) 呼气时间(T EX);临床指标:l) 整个呼吸周期的总时间(T TOT);临床指标:m) 吸气/呼气时间比(TI/TE);临床指标:(2) 流速/容量测试;临床指标:a) 用力吸气、呼气肺活量(FVC IN,FVC);临床指标:b) 呼气0.75s,1s,2s,3s,6s量(FEV.75,FEV1,FEV2,FEV3,FEV6);临床指标:c) 用力呼气过程中,在25%,50%,75%,25%~75%,75%~85%,85%时的最大呼气流速(MEF25,MEF50,MEF75,MMEF,MEF75-85,MEF85);临床指标:d) 吸气0.5s,1s量(FIV0.5,FIV 1);临床指标:e) 在吸气肺活量25%,50%,75%,85%时的最大吸气流速(MIF25,MIF50,MIF75);临床指标:f) 在呼气肺活量50%时的最大吸气气流与最大呼气气流比率(MIF50%MEF50);临床指标:g) 呼气峰值流速 (PEF);临床指标:h) 吸气峰值流速 (PIF);临床指标:i) 呼气1秒量(FEV1)与最大肺活量(VC MAX)的比值(FEV1%VCmax);临床指标:j) 呼气1秒量(FEV1)与用力呼气肺活量(FVC)的比值(FEV1%FVC);临床指标:k) 呼气1秒量(FEV1)与最大吸气肺活量(VC IN)的比值(FEV1%VCin);临床指标:l) 理论最大分钟通气量 (FEV1*30);临床指标:(3)分钟最大通气测试;临床指标:a)分钟最大通气量(MVV);临床指标:b)呼吸频率 (BF);临床指标:c) 潮气量(VT);软件分析功能:a)具有多种国际通用的预计值,也支持自定义预计值,可灵活设置中国人自己的预计值;软件分析功能:b)▲具有最新的国际国内综合预计值方案;软件分析功能:c)测试期间实时数据显示;软件分析功能:d)▲软件能智能判断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质控要求;软件分析功能:e)软件自带“标准分数”辅助判断功能,避免漏诊或误诊;软件分析功能:f)▲软件自带脱机测试模拟;软件分析功能:g)测试完成后可以直接在结果界面增加或减少所显示的参数,无需进行后台设置或第二次测试;辅助设备:a)配备电脑,内存≥32G及, CPU 为Intel 酷睿 i5处理器及以上、硬盘≥1T,显示器≥19寸;辅助设备:b)配备激光打印机;辅助设备:c)配备金属呼吸管路和一次性呼吸过滤器;辅助设备:d)配备标准校准3L定标筒1个; 2台 170000.00 -

买家留言: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便携式肺功能仪采购:

1、须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附件;

2、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50%的、报价低于次低报价50%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其他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异常低价情形的,均视为异常低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及成本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行业薪资水平等),若无法证明合理性,直接做无效响应处理。

3、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仔细阅读响应附件要求,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质及资料,未按照要求上传或漏项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 2、采购需求-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便携式肺功能仪采购.pdf

3、响应文件(医疗模板)-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XXX项目(投标企业名称).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响应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不得缺项):

1、 企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2、行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2.1、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配件)注册证或整机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4、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格式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7、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9、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含报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包括: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品牌、产品配置、技术参数及产品彩页;不得缺项;(注:须单独提供报价产品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及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承诺所供耗材、试剂成本不超过采购人耗占比的35%,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10、售后承诺及服务方案(格式详见附件):须包含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配送车辆安排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应在全部需签字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三、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昆仑路街道 安定路12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培训 (一)培训内容 1、了解医疗设备的基本原理和功能。 2、掌握医疗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了解医疗设备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4、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二)培训要求 设备安装完成后,厂家工程师及时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期需要再次培训的,厂家需积极配合培训。 (三)培训方式 科室现场培训。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0%的预付款。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 (三)合同总额10%款额在产品使用中无质量问题,且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合同期满后的30天内将余款无息汇入中标人指定的账户。 (四)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五)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付款。

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交货地点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 ①供应商应确保其向设备购买方提供的产品、系统或服务能够与设备购买方现有信息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病人检查检验申请信息的检索和结果的回传。数据交换过程标准、开放,支持主流通信协议与数据格式,实现检查检验申请数据、结果、状态等信息与设备购买方目前使用中信息系统的正常传输、存储与共享,满足医院业务流程与信息化管理要求。供应商产品、系统或服务与设备购买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互联互通而产生的数据接口改造、系统适配、参数调整、兼容性测试或其他相关技术处理,应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改造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各类信息保密条款。 ②报修故障1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医院现场,质保期过后,机器故障,先维修后付款。 ③提供机器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④新进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完成首次检定,并提供检定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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