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二小学美术桌采购竞价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第二小学美术桌采购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62026051259872322
招标公司: 克拉玛依市第二小学
采购标的物: 美术桌
项目地区:新疆 克拉玛依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第二小学美术桌采购
项目编号: 6202605125987232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翛然 查看完整信息
报价起止时间: 2026-05-12 00:47 - 2026-05-15 20:00
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市第二小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美术桌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它桌;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尺寸:长200cm×宽100cm×高75cm(误差≤±1cm);桌面板材厚5cm;;漆面材质:环保水性漆,无异味、无甲醛,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佐证);;桌面材质:纯松木实木,无拼接、无虫蛀、无开裂,表面平整光滑(需提供松木材质检测报告);;桌腿参数:加厚碳素钢材质,厚度≥1MM,钢管规格3cm×5cm,表面做防锈、防刮处理,颜色与桌面协调(默认浅色系,可协商); 27张 60000.00 -
买家留言:1. 供应商报价需包含产品单价、总价、运费、安装费、税费、质保期内所有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 供应商须确保所供产品完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规格参数,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若检测发现参数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 样品提交要求:报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将1张美术桌样品送至指定收货地点,由采购人进行参数核对和质量查验,样品合格方可参与报价评审,样品不合格的取消报价资格。
4. 报价需真实有效,不得恶意低价竞标,若发现串标、围标或报价低于成本价等违规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
5. 供应商需明确告知产品质保期及售后响应流程,确保售后服务
附件: 美术桌参数规格.xls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响应报价时,须上传以下附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PDF格式,清晰可辨,缺失任意一项视为响应无效):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家具销售或相关品类,确保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包含桌面松木材质、环保水性漆检测,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及质量标准);
4. 桌腿碳素钢材质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厚度≥1MM、钢管规格3cm×5cm,符合相关标准);
5. 报价单(需明确产品单价、总价、运费、安装费、税费、质保期等信息,加盖公章);
6. 售后服务承诺函(明确质保期、售后响应时间、维修流程、备件供应等内容,加盖公章);
7. 样品实物验收合格照片(至少3张,包含整体外观、桌面细节、桌腿细节,清晰展示材质及工艺);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天山路街道 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2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失信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报价要求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供应商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价需包含产品、运费、安装、税费、质保等全部费用,总价不得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质量要求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本公告规定的参数要求,实行“三包”政策,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理(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赔偿。
质保要求 产品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零部件服务,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收取合理成本费用。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需与本询价公告要求一致,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违约责任 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限送货、安装,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取消成交资格,列入不良合作名单,情节严重的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其他 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提供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资料;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