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挖掘机,自卸卡车,新能源无人驾驶纯电矿卡设备租赁服务常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3-27
项目名称: 19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挖掘机,自卸卡车,新能源无人驾驶纯电矿卡设备租赁服务常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KX-XJD-26-00352
招标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新疆 昌吉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9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挖掘机、自卸卡车、新能源无人驾驶纯电矿卡设备租赁服务常规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ZKX-XJD-26-00352/ZKX20260814A020
2.2 招标项目名称
19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挖掘机、自卸卡车、新能源无人驾驶纯电矿卡设备租赁服务常规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工程施工合同挖掘机、自卸卡车、新能源无人驾驶纯电矿卡设备租赁,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露天煤矿。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无人驾驶新能源纯电矿卡设备租赁,含智能系统及配套设施、配套系统人员。挖掘机、自卸卡车设备租赁。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5 项目地点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露天煤矿
2.6 服务期限
852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如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对应年份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含2023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设备租赁业绩(必须含挖掘机、自卸车、矿用卡车、推土机、装载机任意一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合同标的、双方盖章则视为无效)及实际结算金额的发票扫描件。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需要设置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机械设备: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期限5年内)清单。
(6)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 在线注册(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通过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如需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从平台下载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两份及包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的U盘1个,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郭女士(查看完整信息)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
联系人:邢少华
电话:02587796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
邮编:100039
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010-8852 9955
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 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8) 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9) 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投标人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投标人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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