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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两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 2025-09-29

项目名称: 新疆财经大学两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招标公司: 新疆财经大学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权商铺租赁权

项目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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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定于 202 5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1:00 时至 10 月 14 日上午 11 : 00 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公开拍卖以下 商铺 租赁权 :

1 . 新疆财经大学 南校区 12 号家属楼底商(原超市) , 12 、 13 号家属楼一层库房,建筑面积约 158 ㎡,租期 3 年,整体起拍,起拍价: 129757.5 元 / 年 。

2 . 新疆财经大学南校区 13 号楼一楼 4 号 商铺 ,建筑面积约 94.62 ㎡,租期 3 年,整体起拍,起拍价: 155400 元 / 年 。

一、标的展示时间: 202 5 年 9 月 2 8 日至 202 5 年 10 月 12 日( 10:00-19:00 )

二、标的展示地点:新疆财经大学 南校区

三、业务咨询电话: 0991—2323216 查看完整信息

四、业务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260 号建银大厦 2101 室,以上标的若有流拍,每周二至五在中拍平台再次举行。

五、竞买登记:

1. 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竞买保证金:竞拍前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按起拍价的 20% 计收保证金,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 1—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3. 交纳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账号 :30000401040004723 )。

六、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拍卖成交后,若竞买人反悔,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由违约的责任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不能按时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届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处理拍卖标的,并向违约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 ① 潜在承租人合法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报名参加,经查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② 竞买人可兼投不能兼中兼得。

九、买受人需在 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十日内,将租赁成交金额的 2 0% 作为保证金和第一年租赁费全额交于委托方账户。

十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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