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阿克陶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 2025-09-09
项目名称: 阿克陶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编号: AKTZBCG-2025031
招标公司: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地区:新疆 克孜勒苏
一、项目编号: AKTZBCG-2025031
二、项目名称: 阿克陶县智慧旅游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07-3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168号
被投诉人 1 :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阿克陶县江西二大道
被投诉人 2 :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发展大厦23层
相关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地址: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友谊南路1院
五、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4日投诉人就本项目提出质疑。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30日就本项目质疑进行答复。2025年8月4日投诉人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核心参数有指向性,平台重复建设,建设内容与2024年项目内容高度重复。此次建设又是在一期的基础上建设。
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平台演示。内容为一期建设过的内容,评分内容不合理。
答复投诉事项1:经核查,阿克陶县全域智慧旅游建设项目(项目编号:AKTZBCG-2024049),采购人为阿克陶县宣传部,项目实施地点为汉代古城,重点旨在通过智慧化手段提升文化传播。
阿克陶县智慧旅游项目(项目编号:AKTZBCG-2025031),采购人为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项目实施地点为县域内自然生态类景区(克州冰川公园、白沙湖等),侧重生态监测、游客安全及自然景观的智慧化服务。
阿克陶县智慧旅游项目(项目编号:AKTZBCG-2025031),核心参数参考文化和旅游部编制印发的《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
答复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人投诉。
投诉事项2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六个月内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阿克陶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