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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8座充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 2025-07-11

项目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8座充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ZY25-XJW22-GC048-00

招标公司: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加油站增设充电站项目充电桩新建项目

项目地区:新疆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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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8座充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22-GC04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具体详见标段划分。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8座充电桩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8座充电桩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包括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2.3计划工期:单站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18日历天之内完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含税102万元):古城停车场、亚瓦格东加油站、亚瓦格西加油站充电桩项目

第二标段(含税152.18万元):莎车县城南格林东方酒店停车场、长安加油站、东城加油站、文化苑加油站、塔县云顶酒店充电桩项目。

最高限价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控制价(万元)

地理位置

标段划分

1

古城停车场充电桩新建项目

70.177

喀什市解放北路333号

标段一

2

亚瓦格东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

11.545

喀什市阔纳机场路72号

3

亚瓦格西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

20.284

喀什市阔纳机场路137号

小计

102.00

4

莎车县城南格林东方酒店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14.11

莎车县浦莎路与泰安路交界处

标段二

5

长安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

40.47

喀什市迎宾大道

6

东城加油站增设充电站项目

34.91

喀什市慕士塔格东路

7

文化苑加油站增设充电站项目

49.39

喀什市学府大道371号

8

塔县云顶酒店充电桩新建项目

13.29

塔什库尔干县乔戈里路

小计

152.18

合计

254.18

本项目20项主要清单设有标底,标底价格作为评标参考依据,将在开标后公布。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6招标范围:

2.6.1莎车县城南格林东方酒店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充电车位车挡8套;地面划线:24.2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4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1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1座。

2.6.2古城停车场充电桩新建项目:充电车位车挡40套;地面划线:43.15平方米;充电堆基础4座;充电终端基础10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8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18座;广告牌基础8座;5米高充电立牌基础1座;地坪300.8平方米。充电站罩棚基础工程2座。

2.6.3长安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车位车挡20套;地面划线:47.15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10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10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4座;广告牌基础1座;5米高充电立牌基础1座;拆除旱厕1座;出入口指示灯箱基础2座。充电站罩棚基础工程2座。铁艺围墙145米。

2.6.4东城加油站增设充电站项目:长安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车位车挡18套;地面划线:62.6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9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1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19座;广告牌基础1座。充电站罩棚基础工程1座。铁艺围墙17.5米。

2.6.5文化苑加油站增设充电站项目:充电车位车挡12套;地面划线:30.8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6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2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2座;广告牌基础2座;地坪100平方米。

2.6.6亚瓦格东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充电车位车挡8套;地面划线:24.2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4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4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4座;地坪88.4平方米。

2.6.7亚瓦格西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充电车位车挡12套;地面划线:30.8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6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1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5座;广告牌基础1座;铁艺大门迁移1座;铁艺围墙80米。

2.6.8塔县云顶酒店充电桩新建项目:充电车位车挡8套;地面划线:21.2平方米;充电堆基础1座;充电终端基础4个;充电区指示牌基础1座;应急预案充电流程基础5座;操作流程牌基础1座;地坪208平方米;拆除花坛。

2.6.9所有充电桩项目室外安装工程;详见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8座充电桩项目全套施工图纸。

2.6.10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不包含甲供设备、安装费用,详见《甲供设备表》。

2.6.11清单与说明不一致时,按清单中工程量。表格版清单与电子招标书不一致处,以电子招标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1.1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企业配备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建设云”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根据项目招标内容进行相应配置。此次招标,投标人兼投不兼中,但不同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其他人员可兼顾。

3.4信誉要求:(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如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4.3投标人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查询截图。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5.1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3.5.2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5.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6其他要求: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此承诺将否决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1日20:00:00至2025年7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报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报名后使用电汇支付功能办理缴费(登录账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

③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售价为准,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进行投标, 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相关技术支持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购买标书后,投标人应登录/#/wel/index网址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7月28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零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特别注意:1.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2.采用保险方式的,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必须使用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险,否则申请将被否决。评标时以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业务管理平台上的电子保单作为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

联 系 人:冯 女 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326号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大楼招标中心

邮 编:830019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赵女士

电 话(异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xj_zhaoyunxia@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8.其它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申请相关政策信息,欢迎申请人关注和使用。

8.4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ba)下载《中标通知书》即可。

8.5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工作提示:不同投标方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加密同一项目标书将被视为串标!!

采用以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投标文件造成mac地址一致的,将存在被视为串通投标的风险,望各位知晓,且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使用同一网卡计算机上传;

2.使用vpn上传。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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