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灌区水利工程一张图建设及新疆灌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7-02
项目名称: 全疆灌区水利工程一张图建设及新疆灌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LZ2025-036
招标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采购标的物: 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
项目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项目概况
全疆灌区水利工程一张图建设及新疆灌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LZ2025-036
项目名称: 全疆灌区水利工程一张图建设及新疆灌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最高限价(元): 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全疆灌区水利工程一张图建设及新疆灌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协助完成全疆水利工程一张图工作模板、技术培训资料及视频制作、各类水利工程图层矢量数据图层分解和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四个地州的灌区边界、输水渠系、渠首、水闸、计量设施、排水等工程图层的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的采集、初验及校核;协助完成全疆数据的融合校验和入库,对现有的新疆灌区水利工程查询平台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与水利厅正在建设的数字孪生底板实现数据共享。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项目成果交付期为2025年9月30日前。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 ”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翔晟CA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红雁池北路7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3楼O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文洁、石磊、张新龙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全疆灌区水利工程一张图建设及新疆灌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技术合作项目.docx
115.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