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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技改物资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2025-04-04

项目名称: 供电系统技改物资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WTJJDZ2025G-022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可调电抗器供电系统技改物资设备10Kv线路隔离开关组

项目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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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技改物资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TJJDZ2025G-02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供电系统技改物资设备(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系统技改物资设备(二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1: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1 可调电抗器(含MSVC测控保护屏) 套 1 与乌鲁木齐供电段、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购销合同

包件2: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10Kv线路隔离开关 组 34 与哈密基础设施段、哈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报价的物资至少具有2套设备的供货业绩,且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或对应的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证明,报价的补偿装置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未因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报价。

包件2: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2.报价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同类产品近三年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 (成交) 通知书或合同。

4.如代理商报价,报价人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厂家售后服承诺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为保证产品质量,须提供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影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4日 18:00至 2025年4月9日 18:00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16日 10:00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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