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4-JWXJHM-F1003)
- 2025-04-03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4-JWXJHM-F1003)
项目编号: 2024-JWXJHM-F1003
项目地区:新疆 哈密
我单位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XJHM-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
备注
01
肉类、水产、蔬菜
所有产品(包含无包装产品)均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伊州区、星星峡、伊吾、巴里坤 (具体按甲方要求 )
合同期一年
02
调料、糖、干菜、水果、豆制品、乳饮、蛋类
说明: 投标人 应当 对所投包内所有 服务内容 进行 唯一 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2.项目预算: 775万元(其中:一包 449.5万元 , 二包 325 .5万元 ) ;
3.最高限价: 775万元(其中:一包 449.5万元 , 二包 325 .5万元 ) ;
4. 本项目共分为 2 包 ,每包 确定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 , 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人的,中标(成交)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人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成交)人的,执行各自报价。 ” 执行 。( 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下浮率越高报价则越低)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人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
3.投标人为生产型或销售型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投标公司具有冷链仓储和配送能力,在哈密市有专用的副食品仓储库(不少于1个,可租用,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租用合同复印件)和销售门店,有效期在与我方签订的供应合同有效期内,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1辆普通车、1辆冷藏车)。附《车辆租赁协议》,车辆租赁协议有效期在与我方签订的供应合同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函告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投标人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7.承诺遵守国家和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9.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10.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59 ,下午 15:30 至 19: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3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0:3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 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姓名 及 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本项目共分 二 包,需分包单独提交报名文件,并按包号分别投标 。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 邮 箱 :
本项目第一包肉类、水产、蔬菜 类项目 编号 2024-JWXJHM-F1003 ( 01 ) 发至 采购机构邮箱 : ys查看完整信息@qq.com 。
本项目第二包蔬菜、水果类 项目 编号 2024-JWXJHM-F1003 ( 02 ) 发至 采购机构邮箱 : ys查看完整信息@qq.com 。
(二) 申领 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 :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 投标前 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 投标 供应商 缴纳社保 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 法人本人到场无需提供 )
4. 非外资 独资 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 8 )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7.本项目 特定资格 材料 供应商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 “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人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殷先生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晓彤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详细地址:伊州区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