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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4-02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WZB(2025)Z-084

招标公司: 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项目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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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13:22 信息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WZB(2025)Z-084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最高限价(元): 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各类成果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具体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晶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信息:

* (定稿)(公开招标文件)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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