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白鸟湖创新中心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任务
- 2025-04-02
项目名称: 金风科技白鸟湖创新中心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任务
项目编号: ZBRW-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新疆昆仑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招标编号: ZBRW-2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 金风科技白鸟湖创新中心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发布日期: 2025-04-02 10:45:31
联系人: 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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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 金风科技白鸟湖创新中心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ZBRW-2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风科技白鸟湖创新中心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概述及主要内容:
一、招标条件
新疆昆仑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就 金风科技白鸟湖创新中心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所需机械租赁进行招标 ,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 项目概况:
1. 工程地点: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2.面积:/
3.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6月30日。
三、招标内容
机械名称
型号
数量(台)
计费方式(天)
租赁时长
租赁单价(元)
合计 (元)
备注
挖掘机
210
1
天
15
油料投标方自供
挖掘机
150
1
天
30
油料投标方自供
挖掘机
60
1
天
30
油料投标方自供
压路机
22T
1
天
10
油料投标方自供
翻斗车
20 方
5
天
14
油料投标方自供
洒水车
15 方
1
天
150
油料投标方自供
铲车
50 型
1
天
30
油料投标方自供
吊车
20T
1
天
10
油料投标方自供
备注: 1. 税率按 9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以上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签字确认为准 。
3.含税单 价 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费,(司机、操作人员)、机上人工、辅助人员工资及费用,燃油,副油,进出场运费,安装、拆卸人工及配套机械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及管理人员工资、费用,保养人工、材料费,维修人工、材料费,为正常使用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等。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不良行为记录,与 建咨昆仑 ·园林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以 第 十一师 国有企业招标采购 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http://xbjgjc.c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 第 十一师 国有企业招标采购 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http://xbjgjc.cn/
5.6开标时间: 以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文件: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
(如供应商入库已上传平台上述报名资料,无需重复提供)
报名地点:线上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05 10:00
招标文件领取:报名通过后,线上领取。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招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无息退还。
违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规定的: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予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6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7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8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0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8 )投标人报名或投标IP地址相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十一师国有企业集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对出现IP地址相同情形,禁用其投标账号3个月,情节严重的终身禁用,禁用期间不得参与招标方任何建设项目。
联系人:齐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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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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