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和田市)
- 2025-04-01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和田市)
项目编号: 和国地告字〔2025〕20号
招标公司: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新疆 和田
和田地区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 和 国地 告 字 〔 202 5 〕 20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和田市 人民政府批准, 和田市 自然资源局 决定以网上 挂牌 方式出让 2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 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组织 实施 挂牌 出让 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及 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 和田市 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 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 26号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二、 挂牌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
主要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万元 /公顷)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项目报名
要求
备注
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
率 (%)
建筑限高 (米)
1
2025003
和田市阿和公路以东、
垃圾焚烧道路以北
100119.92
工业用地
5 0
≥0.8
≥40
≤ 20
1230
1218
1218
1 0
净地、建设期限 2年,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2
2025004
和田市阿和公路以东、
垃圾焚烧道路以北
50055
工业用地
5 0
≥0.8
≥40
≤ 20
1230
609
609
1 0
净地、建设期限 2年,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 竞买人的资 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 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在和田市行政区域内 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及 自然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自然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 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
四、 交易 时间、地点 (北京时间)
( 一 ) 交易 时间:
1、公告及 报名申请 时间 :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18:30 。
2 、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16:00 止 。
3 、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 1 6: 00 开始 。
(二)交易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或者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扫码二维码下载和田标证通(移动CA数字证书),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认证注册, 取得 CA证书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 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 等 。 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二)报名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18:30 前 登陆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竞买申请人取得 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首页--交易主体登陆--驱动下载(右下)--完成安装;2、首页--服务指南--搜索:“登录系统前IE浏览器配置(必须使用IE,版本9及以上)”配置浏览器;3、完善诚信库: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使用标证通扫码登陆或点击右上角CA密码登陆--进入系统--修改信息--信息准确录入完成后--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须扫描为JPG格式,诚信承诺书在公告左下角下载)--提交信息;4、标证通或CA登录进入系统,选择所要报名的项目--我要报名--单独申请--企业报名(不成立公司)或自然人报名(成立公司)[注:企业报名请选择“不成立公司”自然人报名请选择“成立公司”]--上传报名需要的资料(制式资料模板在公告左下角相关附件内)--完成后点击申请--生成子账号--使用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账号向生成子账户转账汇款保证金。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竞买申请人可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报名 资料包括 :
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申请书 ;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图、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自然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 6份材料;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报价、竞价。
1 、 报价 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16:00时 前。
2、报价方式 : 网上报价。 网址: 和田地区 公共 资源交易网 ( cn:8081/ )。 竞买人必须在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16:00时 前 至少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
3、限时竞价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 16:00时开始。
4、限时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报价期满进入限时竞价期(适用于 2个及以上竞买申请人),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 。 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
5、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六 、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1、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 系统显示 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 并 询问 其他 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 限时 竞价,通过 限时 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项目 限时 竞价周期为 120 秒。 限时 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限时 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 限时 竞价周期;在一个 限时 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1、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 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1.2、 在挂牌期限内有 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1.3、 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2、 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 “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 结果公告 为准。
2.1 结果公告发布后, 竞得人与 交易中心 在 5个工作日内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并 参照 《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 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 〔 20 10 〕 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 使用权 交易费 , 逾期未缴纳的将从 竞买 保证金中扣除 。
3、 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 土地出让金 。 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七 、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 竞买申请人 请 于北京时 间 202 5 年 4 月 28 日 18:30 前 缴纳 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需通过 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 “ 保证金查询按钮 ” 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 及到账 查询。 若显示 “非诚信库缴纳”,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 /公司 名称一致, 以系统显示的时间 为准,金额详见《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 。
2. 挂牌成交后,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在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其他竞买人缴纳 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 、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 负责解释 ,对出让标的 产生的争议,由 出让人 负责解释 。
九 、提示
1 、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 须全面阅读 出让公告及 挂牌文件, 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 ,并对 相关 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因法律法规和 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 、其他
1、 现场踏勘: 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
2、竞得人 于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 与出让人 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 金 。
3、 竞得人付清全部 土地出让金 后, 可 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人或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竞买人或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或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4.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4.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的;
4. 3 、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 . 4、 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4. 5 、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5、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6、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6.1、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6.2 、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出让人联系人:杨先生 ( 和田市 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平台联系人: 孙承龙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自然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相关附件.docx
土地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