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木垒项目施工生产用车租赁
- 2025-03-10
项目名称: 木垒项目施工生产用车租赁
项目编号: YHJWXJZL-2025015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新疆
公告标题:木垒项目施工生产用车租赁
公告内容:
1.租赁条件
由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 新疆木垒风电 项目 结合现场 施工情况,本项目 需租赁 3 台施工生产用车 。 该项目所需用的 3台皮卡车具备租赁条件,根据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装备租赁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3台皮卡车询价租赁,并采用电子化报价方式。
2.项目概况与 租赁范围
2.1项目概况:
( 1) 东方电气木垒 100万千瓦科技创新试验风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主要施工内容包括68台6.7MW风力发电机组和基础、68台35kV箱式变电站和基础、场内外道路及附属设施、风机吊装平台、35kV集电线路、项目安装工程,以及为合规建设该等建设内容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 。合同总额为 128177.02万元。 由于施工要求现需 增加 3台施工生产用车 用于行政办公。
2.2租赁编号:YHJWXJZL-2025015
2.3租赁内容: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
数量
( 台 )
租赁 日期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
1
皮卡车
自动四驱 2.0T
3
202 5.3.5-
新疆木垒县
木垒 项目
施工生产
租赁设备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提供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90%。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3月21日16时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具体时间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命名为报价人全称 +租赁编号+出租设备)
4.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报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上发布 ,报价人通过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 租赁文件下载、网上同步报价。
具体租赁文件下载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 8#楼
邮 编: 300000
联 系 人:( 五公司采购中心)史丽娜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 (木垒项目 ) 范鹏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3月10日
附件:中交一航局新疆木垒二期项目皮卡车租赁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