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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喀什市泰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 2025-01-15

项目名称: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喀什市泰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新疆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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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喀什市泰鑫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

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喀什广建集团 限公司 委托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持 喀什市泰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喀什市泰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西路 275 号院建工大厦 12 层东侧部分办公用房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国良

成立时间: 2013 年 0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 币种: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 9查看完整信息003N

所属行业: 金融行业

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转让标的股东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 ):

自然人股东李国良持股比例 33.33% ,李国栋持股比例 15% ,李永军持股比例 15% ,李竹雯持股比例 13.33% ,岳秀艳持股比例 13.33%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 。

三、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一) 转让方决策文件:

1. 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

关于《关于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喀什市泰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 股权的请示》的复函

2.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喀什市泰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 股权的批复(建集 [2024]209 号)

(二)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四、转让标的财务指标数据

(一)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单位:万元 )

年度: 202 3 年

营业收入: 305.48

利润总额: 7.43

净利润: 0.28

资产总额: 3467.17

负债总额: 46.7

审计机构名称: 新疆方中圆会计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二)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202 4 年 7 月 31 日

报表类型:企业会计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67.92

利润总额: - 19.12

净利润: - 19.12

资产总额: 3460.14

负债总额: 47.44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六、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48.52 万元

保证金(万元): 35 万元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七、转让流程

(一)转让方式:线上挂牌转让

(二)报名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 — 9 月 11 日 18:00 分。(公告发布起 20 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意向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查找服务指南,查看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流程操作手册。依据操作手册内容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四)报名时须上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信用中国 ” 网站信用报告;《股权收购意向书》《承诺书》(包含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股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五)资格审查: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交纳:意向受让方报名审核通过后,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18:00 分报名截止前资料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号按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 ,具体到账时间,以系统为主 。为保证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在报名截止前 1-2 天交纳,节假日银行不受理转账,请合理安排时间,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足额保证金视为无效报名。

八、挂牌竞价

本次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为 1 万元或是 1 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 3 个阶段:

1. 挂牌竞价阶段。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9 日 12∶00 分,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 询问阶段。 2024 年 9 月 19 日 12∶00 分,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竞价系统进入 4 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 1 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该标的物直接成交。

3. 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和若干个延时加价( 4 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 4 分钟, 4 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 4 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 4 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标的物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 10 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四)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成交确认:协议转让或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并按约定的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六)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合同》交纳服务费后,交纳的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自动转入出让方账户;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部原路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 , 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 20% 扣除,扣除保证金不超过原保证金金额,剩余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重大事项披露

无。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 , 转让方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告知

(一) 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情况

无抵押、质押、对外担保。

(二)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1. 关于债权的说明 : 无

(三)其他

1. 受让方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2. 受让方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 全部 一次性 支付 完毕 。

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转让方咨询。

(一)转让方: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祖拜达 查看完整信息

喀什广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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