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 2026-10-23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手提CT安检设备
项目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资金来源:民航发展基金、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民航发展基金83.62%、企业自筹16.38%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2.2 项目概况:为提升乌鲁木齐机场旅客安检区安全保障能力和安检效率,强化乌鲁木齐机场安检科技支撑力,推进新疆民航安检核心查控能力迭代升级,实施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2.3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更换7台手提CT安检设备,其中国内旅客安检区42、43、45、49号易安检通道各配备1台,国际旅客安检区62号通道配备1台,其余2台根据航站运行情况在国内旅客安检区配置。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现货运库1台单视角X光安检设备更换为双视角货检X光安检设备。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4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场,具体交付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5 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当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进场、就位、安装调试工作。
投标登记开始时间:2026-10-23 18:00:00
投标登记结束时间:2026-10-30 18:00:00
投标登记地址:/
投标登记资料传真号码:/
招标文件购买开始时间:2026-10-23 18:00:00
招标文件购买结束时间:2026-10-30 18:00:00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6-10-23 18:00:00
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结束时间:2026-10-30 18:00:00
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
邮购招标文件手续费(含邮费):0.00
招标文件邮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20 09:30:00
投标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招标人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崔恒、崔毅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件:/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帐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婵、王嵩
日期:2026-10-23 18:00:00
采购货物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成本安检设备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及全周期履约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2 投标人所投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设备、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对应品类《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证件型号、类别、分类、证件有效期与投标设备一一对应。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近三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 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3.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3.5无影响履约的司法限制情形:法定代表人非失信、限高人员;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未决诉讼、执行案件。(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3.6投标限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独立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历史合作中未无故拖欠招标人各类款项的记录。③投标人未因过往合同违约、侵权、质量纠纷、售后拒不履约等行为被招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⑤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处于被接管、不存在冻结、破产、清算程序,无未了结司法强制执行案件;无拒不履行法院、仲裁机构生效判决、裁定记录;企业资产未被保全、查封、冻结且未因此丧失项目履约能力。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本项须提供承诺。3.7投标形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资料包含内容: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信誉截图(须提供3.4-3.5项要求的证明资料);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制造商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对应品类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一个PDF格式提交。